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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工会
2022-11-18916 返回列表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工会岗位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协助工会主席完成院工会各项工作。

2.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的作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积极参与院“三重一大”的决策与实施,维护院与职工的合法权益。

5.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组织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6.协助院党政,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院的中心工作,积极配合院党委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配合院行政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促进职工队伍的素质提升。

7.发挥工会宣传阵地和俱乐部的作用,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

8.虚心听取和转达职工的意见建议,耐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协调处理内部矛盾和劳动纠纷,增强院凝聚力。

9.建立困难帮扶体系,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及时探望慰问患病职工、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

10.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依法收缴和用好工会经费。

11.协助工会主席完成院党委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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