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化工研究院纪委办公室岗位职责 |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法纪,贯彻执行院党委安排的检查、监督全院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遵守党章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2.按照院党委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具体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教育; 3.结合院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提供参考,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负责组织和安排院纪委召开的会议,做好有关会务工作,贯彻落实院纪委会议的决议、决定,检查执行情况,并督促落实; 5.根据院党委要求,起草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等各类文件或文档。做好纪检相关信息汇总、数据资料等统计与上报工作; 6.受理院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举报,认真接待来访,受理并及时登记通过来信、来电、上级转办等方式收到的各类线索,并对各类信访、线索进行初步分类、分析、研判和处置; 7.保持和加强与各支部纪检委员的联系,组织纪检干部和各支部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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