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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规划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4-08-05520 返回列表

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规划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来源

2012 年 8 月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黔府函[2012]156 号),原批复设立经开区位于新蒲镇中桥村、三合村等地,首期开发建设面积5.7平方公里,该轮规划未实施,未编制规划环评。

由于对城市建设预期不足及新蒲新城的快速建设发展,省政府原批复规划范围新蒲镇中桥村、三合村等地已经成为新蒲科教园区的教育科研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以及居住用地,而新蒲新城规划范围内无能够满足经济开发区发展规模的成片土地,为此遵义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新蒲经济开发区位置由新蒲镇更换至虾子镇北部。

为保证新蒲经开区顺利开发,遵义市政府于2015年启动新蒲经开区的区域调整及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17年经开区委托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根据区域调整后的总体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018年3月,《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取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对该书的审查意见(黔环函[2018]103号),根据审查意见,调整区位后经开区规划范围为9.99平方千米,东以洛安江为界,南以新田大道为界,西以规划经三路为界,北至虾子镇乐安村奉山组、乐石台一带(红安大道)。

2020年4月,贵州省人民政府以《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的批复》(黔府函[2020]57号),同意经开区的区位调整,调整区位后的四至范围为东临洛安江、南抵纬七路(原新田大道)、西接经三路、北靠红安大道,调整后规划范围9.4819平方千米。对比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省人民政府批复经开区产业定位、产业布局及规划目标与规划环评一致;省人民政府批复范围与规划环评范围基本一致,主要是总体规划在后续申报过程中将西部的教育科研用地、商业用地等非工业用地的地块调出了红线,规划面积减少了0.5081平方千米,其余地块与规划环评经开区土地利用规划一致。

目前,经开区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复范围实施,截止2022年12月已入驻规模以上企业57家(其中拟入驻企业2家,停产/关闭/停建企业3家,实际入驻/拟入驻企业54家),经开区已成为以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装备制造业、保税加工、保税仓储物流保税展示及保税贸易业为主导产业的综合性的制造基地。

为了解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第559 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相关规定,实施五年以上的经开区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责成规划编制部门组织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为此,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贵州省化工研究院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派出技术人员,对评价区域开展了现场踏勘,收集了大量基础资料,结合该区域特点和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等因素,根据相应的环评技术规范编制完成《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规划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项目的特点

本次评价对象为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

规划范围:原规划环评范围9.99km2,省人民政府批复范围9.4819km2,本次跟踪评价仍按照原规划环评范围9.99km2进行评价。

评价工作过程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第559 号令)有关规定,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成了项目组,按照评价工作程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包括:组织技术人员依据经开区基础资料和有关文件进行初步规划分析,开展现场踏堪与评价区域自然调查,对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与筛选评价因子,确定项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等;开展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同时进行详细规划分析,对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评价。在完成上述工作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规划编制机关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公众对规划实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对已经和正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调查和评价,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研判规划实施是否对生态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