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
“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2年1月1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意见指出:“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推动以原址扩能升级改造及多能互补方式建设清洁高效燃煤机组。”《贵州省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行动方案》指出:“大力推动高参数大容量煤电项目建设。大力推动煤电项目建设,有限发展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低排放的大型燃煤机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动力,结合六盘水市丰富的煤炭资源,充分发挥贵州能源集团煤炭资源优势,盘活六盘水市水城区鑫晟煤化工项目自产,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利用鑫晟煤化工项目既有厂址及周边,建设水城区煤-焦-化-电循环经济基地,计划在鑫晟煤化工既有厂址内建设200万吨/年焦化项目,在南侧建设2×66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并利用紧邻沪昆铁路优势,为两个项目配套建设800万吨/年铁路专用线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老鹰山街道,主厂区占地22hm2,配套应急处理处置场占地43hm2。工程拟建设2×660MW高效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煤耗、水耗、电耗均控制在现行标准以内,灰渣及脱硫石膏优先综合利用,排放大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生产工艺先进可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和有关的法律法规,项目建设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促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委托我院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我院在现场踏勘、调研、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报请上级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1)项目位于六盘水市水城区老鹰山街道,当地多年平均风速1.6m/s,主导风向为SE风。主厂区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万全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配套应急处理处置场地表水体为偏坡寨小溪,下游汇入月亮河,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评价范围内无珍稀动植物,无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2)本项目主厂区选址位于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规划的“煤基产业片区”,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用地属于规划工业用地。配套应急处理处置场选址位于主厂区东南面约10km的水城区尖山街道办茨冲村娄下组。主厂区占地及周边91户居民,应急处理处置场占地范围内51户居民,均已纳入工程搬迁,搬迁后周围其他居民点较远。
(3)本项目锅炉烟气实行超低排放标准,即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采取“低氮燃烧+SCR脱硝+双室二电三袋电袋除尘+双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的工艺,电袋除尘器效率不低于99.972%,脱硫系统协同除尘效率≥50%,总除尘效率≥99.986%;脱硝效率不低于88%,脱硫效率≥99.56%,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对汞及其化合物的综合去除效率不低于70%,SCR脱硝装置的出口氨逃逸浓度控制在2.5mg/m3以下。两台锅炉共用1根210m烟囱排放。
(4)项目主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正常情况下主厂区各污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仅少量(260m3/h)循环水排放,由尾水排放管排至万全河。应急处理处置场下游设置调节池(兼消力池,暂按4000m3设计),渗滤液收集后用于场地喷洒、道路抑尘不外排;事故或特大洪水条件下,洪水总量超过设计标准时,多余库内积水(灰水)经由竖井通过排水涵管进入下游调节库内,经处理后排入下游天然沟道(间歇排放)。
(5)项目配套应急处理处置场一座,占地43hm2,库容499.92万m3,设计年限3.2年。本项目灰渣及脱硫石膏优先外售综合利用,本阶段建设单位已于相关企业签订了综合利用意向性综合协议,运行过程中暂不能综合利用的运往应急处理处置场堆存。
(1)产业政策符合性:工程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技术政策,工艺路线先进,符合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老鹰山主厂区厂址为水城区煤-焦-化-电循环经济基地之一电厂的唯一厂址,符合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产业规划,紧靠北面焦化项目和铁路货场项目,利于物料、场地的共用及下游产品的互用。通过对娄下应急处理处置场、小冷冲应急处理处置场场址进行比选,娄下应急处理处置场工程地质条件较优,且该场址不占用基本农田。综合技术、经济、环保等方面比较等结论,老鹰山厂址作为主厂区厂址,配套娄下应急处理处置场是合理的。
(3)区域环境容量可行性:根据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及本次环境现状监测报告,评价区内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和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均能达到功能区要求,项目所在地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4)“三线一单”及“三区三线”符合性:本项目选址(主厂区和应急处理处置场)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生产工艺先进可靠,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符合所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要求,符合“三区三线”划定要求。
(5)污染物达标可行性:本项目生产工艺先进可靠,污染物治理措施成熟先进,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可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仅少量循环水外排),灰渣、脱硫石膏优先综合利用,周转不畅时送娄下应急处理处置场堆存。
针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特征和排污特征,污染控制目标如下:
(1)锅炉大气污染物达超低排放标准;
(2)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处理回用不外排,仅少量循环水排放;
(3)灰渣及脱硫石膏优先综合利用;
(4)厂界噪声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5)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环境质量。
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老鹰山街道,采用2×660MW高效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煤耗、水耗、电耗均控制在现行标准以内,灰渣及脱硫石膏优先综合利用,排放大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生产工艺先进可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采用切实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正常工况下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取水来自观音岩水库,建议后续加强与水务管理部门的衔接,进一步论证取水的可行性。工程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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